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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问:合同双方不需结算有税务风险吗
发布时间:  2010-09-02 07:15:00
文档简介:  我公司与某广告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出租户外广告场地,并同时使用对方单位的一面广告牌,租金和使用费相抵,双方不需结算,请问这种合同有税务风险吗? 答: 《营业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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