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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问: 商业银行代理发行国债所取得的提前兑付收益应如何核算
发布时间:  2011-11-03 20:59:00
文档简介:  商业银行代理发行国债,遇有提前兑付时,先行垫付,到期时再与国家结算,所取得的利差收入应计入哪个科目?债券投资收益?还是代理业务收入? 答: 银行对 提前兑付的国债而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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