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内蒙古交通厅物资供应站内部调拨沥青增值税征收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03-12-11 00:00:00
文档简介:  呼和浩特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内蒙古交通厅物资供应站内部计划调拨的沥青是否征收增值税的问题,我局曾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并以内国税流字[1999]78号文件予以明确。近期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