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生产企业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2-12-19 00:00:00
文档简介: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产企业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152)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一、生产企业凡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