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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乌鲁木齐铁路局运杂费收据不能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有效凭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2-01-07 00:00:00
文档简介: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增值税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856号)文件明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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