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边贸企业经营废旧物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1-11-16 00:00:00
文档简介:  近接部分地区请示:边贸企业经营废旧物资能否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8号)的优惠政策?经研究,现明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