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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向外籍个人和企业提供完税证明和中国居民身份证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1-07-11 00:00:00
文档简介: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外籍个人和企业提供完税证明和中国居民身份证明的通知》(国税发[2001]43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在我区境内的外籍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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