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  1986-11-20 17:44:00
文档简介:  各市、地、县财税局: 现将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的政策规定补充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房产税 1.个别建制镇暂缓开征房产税的条件,一般为近年新批准设立,经济不发达,开征确有困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