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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对采伐国有林区原木的企业减免农业特产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2-04-10 00:00:00
文档简介:  各市州、县(市)地方税务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采伐国有林区原木的企业减免农业特产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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