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性公墓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1-08-13 00:00:00
文档简介: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性公墓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该文件自2001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