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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五”期间对国有森工企业减免原木农业特产税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1-06-04 00:00:00
文档简介:  各市、州、县(市)地方税务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五”期间对国有森工企业减免原木农业特产税的通知》(财税字[2001]6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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