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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企业收取并网服务费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12-07 00:00:00
文档简介: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企业收取并网服务费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641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二00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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