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旧设备出口退(免)税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2-19 00:00:00
文档简介: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旧设备出口退(免)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16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二OO八年二月十九日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