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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金银首饰购货(加工)管理证明单〉使用规定的批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5-03-21 00:00:00
文档简介: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金银首饰购货(加工)管理证明单使用规定的批复》(国税函〔2005〕193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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