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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山东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示范城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9-13 00:00:00
文档简介: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商务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示范城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6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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