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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05-05-27 00:00:00
文档简介:  一、征收范围地方教育附加是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发展的政府性基金。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照规定缴纳地方教育附加。二、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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