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免抵调库期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2-12-31 00:00:00
文档简介: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及《青岛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