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原中央行业统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费率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4-03-30 00:00:00
文档简介:  省直征分局:接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从2004年1月1日起,原中央行业统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费率执行《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即基本养老保险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