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浙江省平阳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电子申报的公告
发布时间:  1997-12-02 00:00:00
文档简介:  为了加强增值税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促进纳税人自觉依法申报纳税,落实规范执法的要求。 现根据浙国税(1997)141 号《浙江省国家税务建立增值税发票结报系统的实施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