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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1-05-21 00:00:00
文档简介: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税务培训中心: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8号)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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