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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浙江省平阳县地方税务局关于退还纳税人发票押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  1997-08-22 00:00:00
文档简介:  根据浙国征(96)115、浙地税征(96)105号文件精神及国、地税局机构进一步分设的工作需要,县国、地税务局决定自即日退还历年来所有纳税人收取的发票押金,现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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