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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对查补税款不得享受先征后退政策的批复”的通知
发布时间:  1998-06-05 00:00:00
文档简介:  万县、黔江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对查补税款不得享受先征后退政策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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