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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
发布时间:  2005-01-11 00:00:00
文档简介:  第一条本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制定。第二条房产税在本市市区、郊区、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第三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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