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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铬盐和松节油及其粗制品出口退税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3-29 00:00:00
文档简介: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源自中华会计网校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铬盐和松节油及其粗制品出口退税的通知》[财税〔2007〕39号]转发你们,请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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