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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征收营业税的批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5-12-29 00:00:00
文档简介: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征收营业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114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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