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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国土资源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控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有关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5-12-28 00:00:00
文档简介:  各区县税务局,财税三、七分局: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国土资源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控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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