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关于停止征收自行车和其他非营业用的非机动车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5-01-26 00:00:00
文档简介: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本市自2005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自行车和其他非营业用的非机动车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特此通知,请按照执行。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