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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焦炭和炼焦煤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4-05-24 00:00:00
文档简介: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焦炭和炼焦煤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财税明电[2004]3号)(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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