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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已缴纳过营业税的递延收入不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2-12-12 00:00:00
文档简介:  财税六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已缴纳过营业税的递延收入不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3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文件精神,补充通知如下,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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