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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2-02-28 00:00:00
文档简介: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0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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