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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1-10-14 00:00:00
文档简介:  各区(县)财政局,市财税六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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