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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关于对1994年1月1日前签订开发合同的房地产恢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通知
发布时间:  1999-04-30 00:00:00
文档简介:  1994年1月1日以前签订开发合同的房地产,在土地增值税开征后五年内首次转让免税,市局曾以沪地税地(1995)35号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一九九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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