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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公用电话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及下达本市补充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1998-02-16 00:00:00
文档简介: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161号《关于经营公用电话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本市实际情况,补充规定如下:一、邮电部门公用电话话费收入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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