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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关于本市外籍个人、港、澳、台侨胞用地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发布时间:  1997-08-15 00:00:00
文档简介:  财政部曾有(88)财税字第260号和(80)财税字第82号文,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华侨、侨眷用侨汇购买或建造的住宅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地产税。随着近几年的经济形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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