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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列入土地空转试点的工商企业仍须缴纳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发布时间:  1996-04-11 00:00:00
文档简介:  根据市人民政府沪府发(95)60号《关于盘活工商企业国有房地产试点的实施办法》中关于“空转期间,试点企业集团仍须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费”的规定,对列入土地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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