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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杭州市萧山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登记证件失效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07-01-31 10:52:00
文档简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7号令)的规定,下列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未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3个月,现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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