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杭州市萧山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登记证件失效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07-01-04 10:55:00
文档简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7号令)的规定,下列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未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3个月,现予以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