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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6-01-20 15:32:00
文档简介: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转发给你们,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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