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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居民(国民)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5-09-15 00:00:00
文档简介:  各市国家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居民(国民)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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