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转制科研机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5-09-16 00:00:00
文档简介: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转制科研机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05]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