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及个人对外支付技术转让费不再提交营业税税务凭证的通和
发布时间:  2005-04-12 00:00:00
文档简介:  各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市中心支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及个人对外支付技术转让费不再提交营业税税务

高级搜索